2012年5月4日

【反酒駕】推動修法重刑重罰

繼川島茉樹代( Makiyo)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(腰子隆血)酒醉施暴計程車司機事件,上星期一位葉姓學生酒駕撞死一名婦人,婦人先生因為傷心過度於四天後猝死家中,留下一位八歲女童孤苦無依,因為這個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網友撻伐,網友們也開始人肉搜索葉姓同學,網友們發現葉姓同學在臉書張貼炫富名車、鈔票的照片,因而被網友封他為「葉少爺」。

<照片載自網路>
就在葉姓同學躲了一星期後,嚴格說應該是在醫院,可能因為社會輿論壓力太大,讓葉同學不得不出面,新聞畫面中只見媽媽痛哭失聲並且下跪不斷替兒子說情,葉同學也說很對不起對方家人,但是他們真的認為酒駕開車撞死人就可以一句對不起就沒事了嗎?被撞死的人不旦一個家庭破碎、失去親人,還使得婦人的先生也因為傷心過度猝死,這個孩子頓時變成孤兒,這讓一個八歲的小孩要怎麼去承受這種痛?她未來的日子該怎麼走下去?這些是那些貪杯酒駕肇事的人可以去想像的嗎?


<東森新聞 葉少爺光頭現身向受害家屬致歉>


喝酒喝到Hihg是一時的快樂,但酒駕卻可能害到別人家庭的破碎,很顯然台灣目前對於酒駕罰則還是不夠嚴厲,所以才會造成酒駕事件層出不窮,目前條例是:酒駕因而肇事致事致人受傷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,並不得再考領。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(扣車),且需繳清罰鍰、移置費及保管費後,才能領回車輛。而臨檢發現酒駕處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。這個罰則一點都不嚴厲而且太輕微了,所以才會讓愛喝酒又酒駕的人有恃無恐,因為被抓到了不起罰款、扣照扣車,私底下他還是開車趴趴走只要沒被抓到無照駕駛就好。
因為台灣酒駕情況嚴重,昨天一位廖國棟立委想出了一個提案,禁止以辣妹或型男為酒促銷。這個提案蠻令人傻眼,因為愛喝酒的人不會因為酒促辣妹或型男促銷就多喝兩杯,雖然事後廖立委解釋提案的目的是不希望年輕人太早接觸酒,但也因為這個提案讓酒促工作者覺得有被剝奪工作權。

一切就是回到源頭,如果台灣對於酒駕罰則可以訂定的更加嚴格, 甚至不惜監禁來懲罰這些酒駕者,有些人甚至建議連同車人員一起處罰,如此對酒駕者或多或少有嚇阻作用。開車不喝酒、酒後不開車大家都知道,喝酒的人也常常說自己沒有醉、自己很清醒,酒駕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,酒駕的人自己受傷就算了,被撞到的人還可能賠上性命,這種害人害己的行為真的不要做,喝酒就乖乖的叫車回家或是給沒有喝酒的朋友載回家吧,這樣既能盡興又安全不是嗎?





<禁辣妹酒促挨批 廖國棟喊冤>


網路上也有【反酒駕】推動修法重刑重罰粉絲專頁,大家應該集合力量讓政府去重視這個議題,也迫使立委去做法案的修正。